當前,社會經濟迅猛發(fā)展,各類火災隱患也大量涌現。近幾年來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在一些地區(qū)的相繼發(fā)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重大損失,也產生了不良的社會政治影響。因此,作為消防部門如何能夠做到依據充分、界定準確、監(jiān)督嚴格,做好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已經成為我們必須認真研究、解決的一項迫切任務。由于重大火災隱患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技術等多個方面,涵蓋制度建設、責任體系、資金保障等多個層面,因而成為消防工作中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筆者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原因及解決對策,做如下分析。
一、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過程中的常見問題
一是安全意識淡薄。特別是一些單位的領導者,消防安全意識十分淡薄,對消防工作沒有給予足夠重視,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心存僥幸,思想麻痹,沒有把消防安全與經濟發(fā)展放在同等位置上,像抓經濟建設那樣抓好安全工作。思想觀念跟不上去,自然就忽視了內部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對火災隱患漠不關心或聽之任之,對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甚至公然對抗。有很多單位具備整改條件,但是也不想把資金投到隱患整改上,認為那是在浪費,花大筆的錢卻看不到什么效益,把經濟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置消防安全于不顧。有些單位則干脆以缺乏資金為借口,推脫搪塞,得過且過。上述問題的存在,直接導致了大量重大火災隱患久拖不改。
二是權責關系模糊?,F在許多大規(guī)模的商業(yè)場所、集貿市場、大型建筑物不再歸屬一個單位專有,而是按照攤位、鋪面、樓層等劃分區(qū)域,進行產權出賣、使用權出租、轉讓等,其消防設施卻是所有產權人共有,委托物業(yè)公司管理。這些場所一旦因先天不足或管理不善出現重大火災隱患時,便會因各產權人、承租人、物業(yè)管理人等各方利益難以平衡而相互扯皮,整改資金、整改責任人難以落實,整改難度相當大。
三是資金投入短缺。越來越多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能夠認識到火災隱患及火災事故對生產、生活造成的嚴重危害,主觀上也并非不想整改或者推托不改,而是確實受現有經濟條件的制約而無力整改。有的單位下崗職工明顯增多,內外包袱日趨加大,造成資金周轉困難,有的甚至連職工的基本生活費都無法保證,因此導致大量火災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
四是制度約束乏力。現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一些條文在內容上存在一定問題,不適應現時消防監(jiān)督執(zhí)法實踐的需要。如《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對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消防機構可以依法采取措施、申請當地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而許多實際情況是,一些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案件,法院有的根本就不予受理,有的勉強受理后不給予執(zhí)行,有的執(zhí)行時不徹底,還有的甚至以向公安消防機構索要企業(yè)賬號為受理條件。再如對拒絕執(zhí)行公安消防機構處罰決定的,消防部門應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規(guī)定,提請公安機關對當事人予以拘留處罰時,有的公安機關法制部門認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對消防問題有專條規(guī)定,其他條款不適用于消防問題;有的還認為消防處罰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因而不批準執(zhí)行拘留。
五是合力尚未形成。目前一些政府職能部門把法定的消防安全職責看成消防部門一家的事,重行業(yè)管理,輕消防安全;重審核發(fā)證,輕證后監(jiān)管,甚至以“消防安全,關口前移”為借口,把本該屬于本部門審批的事項推到公安消防部門,造成消防部門不堪負重。有的政府職能部門和單位對消防部門通報本行業(yè)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不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不積極督促整改,睜眼看經濟效益,閉眼管消防安全,火災隱患整改不了了之。
二、產生重大火災隱患的常見原因
一是歷史遺留原因。即消防技術規(guī)范(包括各種專業(yè)技術規(guī)范)及《消防法》頒布實施前形成的重大隱患。由于消防法制不健全,消防技術規(guī)范不完善,建筑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等,使建筑抵御火災的能力先天不足。其主要問題是,平面布局不合理,建筑耐火等級低,生產工藝及消防設施等方面不符合現行《規(guī)范》的要求。
二是行政決策原因。個別地方政府及行業(yè)主管部門決策失誤,在城市建設中未將消防安全列入統一規(guī)劃,造成部分重大火災隱患的遺留。個別行政領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對重大火災隱患的危險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消防安全工作,存在行政干預消防執(zhí)法的現象,如為提升招商引資的競爭力,強行干預,致使出現“先上車,后補票”甚至“只上車,不補票”的現象,個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未經消防審驗就施工并使用,埋下“先天性”消防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