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事故一直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點。為了認真吸取教訓,嚴防重大瓦斯事故,使我礦安全狀況有根本的好轉,實現礦井安全生產,必須建立“一通三防”管理體系。為此我礦建立以工程師為主的“一通三防”管理體系并采取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通風系統(tǒng)合理化。
1、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tǒng)。生產水平和采區(qū)都必須布置獨立回風巷,實行分區(qū)獨立通風。
2、礦井開拓新水平,新采區(qū)的回風,必須引入總回風主要回風巷中。
3、采煤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都應采用獨立通風,嚴禁串聯通風。
4、加強各通風設施的安全管理,保證礦井所需的有效風量。
5、改變一個采區(qū)的通風系統(tǒng)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6、新井投產前必須進行一次礦井通風阻力測定。以后每3年至少進行一次。
7、合理設計井巷斷面及其連接形式,以減少通風阻力。礦井總進風流,總回風流通過能力應基本相等,通風巷道斷面必須滿足通風需要,尤其是回風系統(tǒng)的巷道斷面要規(guī)整,支護良好。主要回風巷要消滅爬行巷道。
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動壓區(qū)通風斷面要保持設計斷面的70%以上。
(二)瓦斯防治安全技術措施
1、防止瓦斯積聚
(1)礦井通風系統(tǒng)必須是一個安全的、可靠的、完整的、獨立的通風系統(tǒng)。
(2)通風機工作方法采用抽出式。
(3)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等通風設備、設施和通風構筑物要按標準安裝好、構筑好、維護好、確保其有效性。
(4)回采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采用獨立通風,嚴禁串聯通風。
(5)在生產過程中,連同采空區(qū)的巷道應做到隨采隨閉,杜絕漏風,采區(qū)結束后,至多不超過一個月必須把所有通向采空區(qū)的巷道封閉起來。
(6)建立測風制度,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對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風地點,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將每次測風結果記錄并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并根據測風結果調節(jié)風量。
(7)貫通巷道要編制專門安全措施,兩巷道貫通20米前,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yè),做好調整通風系統(tǒng)的準備工作。貫通時,由專人在現場統(tǒng)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瘸迺r,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派專人和瓦檢員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瘸迺r,先停止在掘進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榷荚?.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面入口處派專人警戒。貫通后,停止采區(qū)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系統(tǒng),待風流穩(wěn)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8)局部通風機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安裝在進風巷道中,并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最低風速大于0.15米;風筒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局部通風機要有可靠供電;嚴禁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以上(含2個)作業(yè)的掘進工作面供風;局部通風機不得隨意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要撤出人員和切斷電源。
(9)礦井必須有可靠的雙回路供電,一路斷電即合上另一路開關,以保證井下供電的連續(xù)性,實現雙風機雙電源。
(10)井下通風設施要保持完好,要有專人檢查和維修。井下通風設施的施工質量要滿足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2、及時安全地處理積聚瓦斯
(1)從采掘工作、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fā)生瓦斯積聚時,必須立即撤除人員進行安全地處理,不留任何隱患。
(2)加大瓦斯積聚地點的風速和風量,沖淡瓦斯到允許濃度后排到回風流中。
(3)切實加強瓦斯抽排放、巷道貫通和盲巷管理工作。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嚴格控制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回風系統(tǒng)內停電撤人。井下盲巷和臨時停風地點設置密閉和柵欄,定期檢測瓦斯和氧氣濃度,并嚴禁任何人違章進入,懸掛警示牌。如果風排不能有效降低瓦斯?jié)舛?,將利用礦井的瓦斯抽放系統(tǒng)進行瓦斯抽放并達到預定效果。
(4)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前,首先檢查瓦斯,當在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炔怀^0.5%時,且停風區(qū)中最高瓦斯?jié)舛炔怀^1.0%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5)回風井中瓦斯?jié)舛瘸^0.75%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1.0%時,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yè)地點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時,停止用電鉆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時,嚴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yè)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內,體積大于0.5m?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jié)舛冗_到2.0%時,附近20米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對因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被切斷電源或因停電、檢修等原因而斷電的電器設備,當附近20米內瓦斯?jié)舛冉档?.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6???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停風區(qū)要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qū)瓦斯?jié)舛冗_到3%,不能立即處理時,在24小時內予以封閉;停風區(qū)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和送電時,要有安全措施。
(7)開啟密閉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審批,要由專職救護隊員打開密閉。
3、加強瓦斯檢查
(1)瓦檢員、安全員、測風員必須經過縣以上煤炭管理部門的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建立礦井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按照規(guī)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備瓦斯探頭、瓦斯斷電儀和懸掛便攜式瓦斯儀。
(3)配備足夠數量的通風安全檢測儀表,儀表必須由國家授權的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單位進行檢驗。
(4)礦長、礦總工程師、爆破工、采掘隊長、通風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jiān)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yè)的地點都應納入檢查范圍。
(6)采、掘工作面的瓦斯?jié)舛葯z查次數為每班至少3次;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設專人經常檢查,并安設甲烷斷電儀。
(7)瓦斯檢查人員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jié)舛瘸^《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條文的規(guī)定時,瓦斯檢查人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8)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堪嘀辽贆z查1次,檔風墻外的瓦斯?jié)舛让恐苤辽贆z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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