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氣事故引發(fā)的火災防治措施及裝備
1、井下機電硐室防火措施
(1)井下機電硐室有采區(qū)運輸下山絞車房,采用砌碹支護,保持過道暢通,嚴禁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
(2)硐室入口處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nèi)”的警示牌,并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tǒng)圖。
(3)井下各車場設防爆燈,燈距為5m。
(4)照明電源均引自地面配電所,照明燈每盞設SJ8l一45/122接線盒一只,串掛安裝。
(5)硐室內(nèi)設置足夠數(shù)量的砂子和2個50cm?化學泡沫滅火器,砂箱用1.5~3.0毫米鐵板制作,容積不少于 2m?。
(6)井下機電硐室在通道處設防火門或防火柵欄兩用門。
(7)井下硐室不準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變電器油,擦拭機械用的棉紗、布頭等,要放在鐵桶內(nèi)封閉,并定期送到地面處理。
2、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電氣設備采用礦用隔爆型或本質(zhì)安全型電氣設備,并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
(2)向井下供電的變壓器嚴禁中性點接地。
(3)井下低壓動力為660V,照明為127V。
(4)低壓負荷開關選用KBZ-400Z型并配合JJB-600B型檢漏繼電器,以保證安全用電。
(5)向井下配電的低壓配電屏設有過載、短路、漏電保護。
(6)井下局部通風機與掘進設備實現(xiàn)風、電、瓦斯閉鎖。
(7)所有防爆開關,均設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保護和漏電閉鎖保護。
(8)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進行接地。
3、井下爆破火災防治措施
(1)爆破器材符合要求,嚴禁使用質(zhì)量不合格、過期及非煤礦許用炸藥。
(2)不準放明炮、糊炮、空心炮。
(3)不準用明火或動力線進行爆破。
(4)炮眼深度、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嚴格按規(guī)定裝藥、連線、啟爆。
(6)爆破材料的運送、保管,要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4、井下電纜
(1)下井電纜引自地面變電所,經(jīng)由主斜井向井下負荷供電。
(2)井下電纜按安全載流量選擇,并經(jīng)電壓損失和短路保護校驗,采用礦用移動橡膠套軟電纜。
(3)井下向配電站配電的低壓電纜均采用礦用橡膠套銅芯電纜。
5、電纜懸掛
(1)在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電纜用卡箍定;
(2)懸掛的電纜有適當?shù)乃沙诙龋簯覓旄叨炔坏陀?.8米,且高于礦車;
(3)懸掛點間距為3米;電纜在壓風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
(4)電壓等級相同的電纜懸掛在同一側(cè)。
6、電纜連接
(1)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用與電氣設備性能相符的接線盒。
(2)電纜線芯作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3)不同型號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4)同型電纜之間直接連接時,橡膠套電纜的修補連接(包括絕緣、護套已損壞的橡膠套電纜的修補)采用阻燃材料進行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并經(jīng)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7、井下電氣保護
井下電氣設備有接地、短路、過流、過負荷、斷相、漏電等保護,其設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要求。
(1)電壓在6V以上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gòu)架,鎧裝電纜的鋼帶(或鋼絲)、鉛皮或屏蔽護套等均設有保護接地;接地網(wǎng)上任何地點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 ,并且每一移動和手持式電氣設備至局部接地極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和接地連接導線導電阻值,不得超過l 。
(2)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包括電纜的鎧裝、鉛皮、接地芯線)和局部接地裝置,與主接地極連接成1個總接地網(wǎng);主接地極應埋設在水倉中,用耐腐蝕的鋼板制成、其面積不得小于0.75m?、厚度不得小于5mm。
(3)在下列地點裝設局部接地極:采區(qū)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多動變壓器);裝有電氣設備的硐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臺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
(4)局部接地極設置于巷道水溝內(nèi)或其他就近的潮濕處。設置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面積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積的鋼管制成,并放于水溝深處。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用直徑不小于35mm、長度不小于1.5m的鋼管制成,管上應至少鉆20個直徑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5)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的銅線,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的銅線。
(6)40kw以上的電動機采用真空電磁起動器控制;井下的饋電線上,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要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保護裝置和遠程控制裝置;要正確選擇熔斷器的熔體;每天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7)供電線路在入井處裝設防雷電裝置;通信線路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8)地面電氣設備按相關規(guī)程應設置完善的防雷、防靜電的保護裝置,采用獨立避雷針和避雷線防直擊雷,采用磁吹避雷器防止雷電侵入波(感應雷擊),全礦井地面應設置完善的主接地網(wǎng),所有電氣設備外殼及金屬構(gòu)件應接地,并與主接地網(wǎng)連接,以有效防止因漏電產(chǎn)生火花引起火災。
二、帶式輸送機著火的防治措施及裝備
該礦采面運輸巷、主斜井采用的是礦用阻燃滾筒驅(qū)動帶式輸送機運輸。帶式輸送機安裝和運行應滿足以下規(guī)定:
1、礦井使用阻燃輸送帶。帶式輸送機托輥的非金屬材料零部件和包膠滾筒的膠料,其阻燃性和抗靜電性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2、主要巷道和井筒均安裝有專用電纜供照明使用。
3、必須裝設驅(qū)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在皮帶打滑、卸載煤堆、皮帶跑偏時,能自動停止運行。
4、在驅(qū)動滾筒和從動滾筒的下風側(cè)約10~15m處安裝一氧化碳傳感器和煙霧傳感器,和沿輸送機每隔一定距離設自動灑水裝置。若傳感器檢測到帶式輸送機著火產(chǎn)生的高溫或煙霧,則會自動打開噴水閥門,向膠帶自動灑水滅火。
5、主斜井帶式輸送機應安裝下列裝置和設施:
1)輸送機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裝置;
2)在機頭和機尾安裝護欄,防治人員與驅(qū)動滾筒和導向滾筒接觸;
3)為防止輸送機荷重反轉(zhuǎn),安裝防逆轉(zhuǎn)裝置和制動裝置。
6、為使帶式輸送機超載保護電器設備,加液力偶合器保護,液力偶合器傳動介質(zhì)必須使用阻燃性液體。
7、本設計嚴禁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由于清掃帶式輸送機另一側(cè)的浮煤,需在需要的地方設跨越輸送機的過橋。
8、帶式輸送機傳動采用減速機傳動,啟動采用變頻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