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tǒng)一咨詢熱線
13321108565
建筑高度的計算方法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建筑屋面為坡屋面時,建筑高度應為建筑室外設計地面至其檐口與屋脊的平均高度。
2.建筑屋面為平屋面(包括有女兒墻的平屋面)時,建筑高度應為建筑室外設計地面至其屋面面層的高度。
3.同一座建筑有多重形式的屋面時,建筑高度應按上述方法分別計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對于臺階式地坪,當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間有防火墻分隔,各自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貫通式或盡頭式消防車道時,可分別計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則,應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確定該建筑的建筑高度。
5.局部突出屋頂?shù)牟t望塔、冷卻塔、水箱間、微波天線間或設施、電梯機房、排風和排煙機房以及樓梯出口小間等輔助用房占屋面面積不大于1/4者,可不計入建筑高度。
6.對于住宅建筑,設置在底部且室內(nèi)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室內(nèi)外高差或監(jiān)護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計入建筑高度。
建筑層數(shù)的計算方法應按建筑的自然層數(shù)計算,下列空間可不計入建筑層數(shù):
1.室內(nèi)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2.設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內(nèi)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
3.建筑屋頂上突出的局部設備用房、出屋面的樓梯間等。
24小時在線,10分鐘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