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條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技術措施:
一、 停電;
二、 驗電;
三、 裝設接地線;
四、 懸掛標示牌和裝設臨時遮欄。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zhí)行,并應有人監(jiān)護。對于無人經(jīng)常值班的設備和線路,可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行。
第一節(jié) 停電
第48條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一、 檢修的設備;
二、 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拥淖畲蠓秶木嚯x,小于表2規(guī)定的帶電設備;
三、 在35千伏及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上述距離雖大于表2規(guī)定,但小于表1的規(guī)定,同時又無安全遮欄的帶電設備。
見表
表2 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正?;顒臃秶c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
第49條 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斷開,且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斷開點(如隔離開關等)。為了防止有反送電源的可能,應將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從高低壓兩側斷開。對于柱上變壓器等,應將高壓熔斷器的熔絲管取下。
第50條 停電操作時,必須先停負荷,后拉開關,最后拉開隔離開關。嚴防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第51條 斷開的隔離開關操作手把必須鎖住。根據(jù)需要取下開關控制回路的熔絲管。放出空氣開關的余氣,關閉其進氣閥,閉鎖液壓控制系統(tǒng)。
第52條 線路作業(yè),應停電的范圍如下:
一、 檢修線路的出線開關及聯(lián)絡開關;
二、 可能將電源返至檢修線路的所有開關(如低壓閉式及外協(xié)隔離開關、自備發(fā)電機的聯(lián)絡開關等);
三、 在檢修線路工作范圍內(nèi)的其他帶電線路。
第二節(jié) 驗電
第53條 檢修的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懸掛接地線之前必須用驗電器檢驗有無電壓。
第54條 驗電時,必須使用???壓等級合適、經(jīng)試驗合格、試驗期限有效的驗電器。驗電前,應先將驗電器在帶電的設備上檢驗其是否良好。驗電工作,應在施工或檢修設備的進出線的各相進行。
第55條 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35千伏及以上的電氣設備,可以使用絕緣桿驗電,根據(jù)絕緣桿端部有無火花和放電辟拍怕來判斷有無電壓。
500伏及以下設備,可以使用低壓試電筆或白熾燈檢驗有無電壓。
第56條 線路的驗電應逐相進行。聯(lián)絡用的開關或隔離開關檢修時,應在其兩側驗電。
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進行驗電時,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第57條 表示設備斷開的常識信號或標志,表示允許進入間隔的閉鎖裝置信號,以及接人的電壓表指示無壓和其它無壓信號指示,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設備無電的根據(jù)。 第三節(jié) 裝設接地線
第58條 驗電之前,應先準備好接地線,并將其接地端先接到地網(wǎng)(極)的接頭。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這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的可靠安全技術措施。
第59條 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包括線路的各支路)或停電設備可能產(chǎn)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施接地線。接地線應裝設在工作地點可以看見的地方。接地線與帶電部分距離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第60條 檢修部分若分成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位(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或開關隔開),則各段應分別驗電并接地。
降壓???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帶電側的部位懸掛接地線,其余部位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第61條 檢修母線時,應根據(jù)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組數(shù)。檢修10米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
第62條 在室內(nèi)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未涂相色漆的地方。
第63條 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應連接有開關或熔斷器。
第64條 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第65條 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禁止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第66條 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導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熱穩(wěn)定的要求,但最小截面不應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線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做接地線。
第67條 變(配)電所內(nèi),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
第68條 變(配)電所內(nèi)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代清楚。
第69條 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后始能???行工作時(如測量母線或電纜的絕緣電阻等工作),應得到值班員的許可(根據(jù)調(diào)度員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得到調(diào)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的應立即恢復。
第70條 帶有電容的設備,懸掛接地線之前,應先放電。
第71條 線路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接地線的接地釬子插入地面下深入不應小于0.6米。接地線與接地釬子的連接應用螺絲卡接,若用綁線纏繞時,其纏繞長度不應小于100毫米。
第72條 線路停電作業(yè),應掛接地線的地點如下:
一、 停電線路的出線開關及聯(lián)絡開關的停電側;
二、 可能將電源返回至停電線路的所有開關(如低壓閉式及外協(xié)隔離開關、自備發(fā)電機的聯(lián)絡開關等)的停電側;
三、 在停電線路工作范圍內(nèi)的其它停電線路上。
第73條 停電線路與帶電線路交叉跨越時,應掛接地線的地點如下:
一、 停電線路在帶電線路上方交叉,不松動導線時,應在停電線路交叉檔處掛一組;
二、 停電線路在帶電線路下方交叉,松動導線時,應在停電線路的交叉檔處掛地線一組;
三、 停電線路在帶電線路的上方交叉,松動導線時,應在停電線路交叉檔內(nèi)兩側,各???接地線一組;
四、 因停電線路撤換電桿或松動導線而停電的其它線路,也應掛接地線。
第74條 裝接地線工作必須由二人進行,若變電所為單人值班時,只允許使用接地隔離開關接地。
第四節(jié) 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75條 在變(配)電所內(nèi)的停電工作,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或隔離開關的操作手把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第76條 在開關柜內(nèi)懸掛接地線后,應在開關柜的門上懸掛“已接地”的標志牌。
第77條 在變(配)電所外線路上工作,其控制設備在變(配)電所室內(nèi)的,則應在控制線路的開關或隔離開關的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數(shù)量應與參加工作班組數(shù)相同。
第78條 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diào)度員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79條 在室內(nèi)部分停電的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帶電間隔固定遮欄上和對面的帶電間隔固定遮欄上,以及禁止通行的過道上均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80條 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紅繩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shù)量的紅旗或“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標示牌的字必須朝向圍欄外面。
第81條 在室外架構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在工作人員上、下用的鐵架或梯子上,應懸掛“人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它可能誤登的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82條 在工作地點裝妥接地線以后,應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第83條 部分停電的工作,對于小于表1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以內(nèi)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應小于表2規(guī)定的數(shù)值。臨時遮欄上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84條 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它堅韌絕緣材料制成,并應裝設牢固。
35千伏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檔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檔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并符合附錄二的要求。
第85條 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臨時遮欄和標示牌。
附錄二 安全用具和施工機具的試驗標準
序
號
名 稱
電壓等級
(千伏)
周期
交流耐壓
(千伏)
時間
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發(fā)揮建筑消防設施防災滅火的作用。
(分)
漏泄電流
(毫安)
附 注
1
絕緣桿
6-10
材料檢測電子產(chǎn)品高低溫測試,需要過渡時間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