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企業(yè)變配電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消防維保|北京鑫湘寧消防檢測有限公司
發(fā)布日期:2017-08-31 06:03:42
(一)變配電站(所)值班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需要經常監(jiān)視的高壓設備,值班電工必須應有二人以上。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本區(qū)域電氣設備,應有獨立操作能力。
表1 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消防檢測應該被嚴謹?shù)膶Υ?/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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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壓等級(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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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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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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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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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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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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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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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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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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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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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壓電氣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攔,如必須移開,或接近沒有遮攔的高壓設備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專人在場監(jiān)護。
3、運行中的高壓設備的間隔網(wǎng)門,不準打開。
4、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zhí)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變配電管理制度等各項管理規(guī)定。
5、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關好。
6、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斷開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7、電氣值班人員在發(fā)生人身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應立即斷開有關設備電源,以進行搶救,但事后必須向上級匯報。
(二)高壓電氣設備的巡視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攔。
2、雷電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必須和高壓設備保持10以上距離。
3、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故障時,任何人在未使用絕緣用具前不得接近故障點,遠離故障點的距離為:4——5米以外,室外8——10米以外。
(三)倒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倒閘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操作票應由發(fā)令人和操作人員共同核對無誤,方可執(zhí)行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2、倒閘操作必須兩人進行,其中一人必須是該變、配電站(所)的值班人員,在高壓線路、戶外高壓開關操作,由檢查、維護人員按調度命令進行操作,操作者必須了解操作的目的和程序。由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擔任監(jiān)護工作的應為值班負責人,或較高級別的熟練電氣技工,監(jiān)護人必須嚴格按操作票內容,監(jiān)護其操作的正確性。
3、操作中發(fā)生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須向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后再進行操作。
4、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開關、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的順序與此相反的順序操作,嚴禁帶負荷拉刀閘。
5、用絕緣棒拉合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刀閘和油開關,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操作變電所室外設備,應穿絕緣臺上。
6、裝卸可熔保險器,應戴護目鏡和橡膠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物上。
7、電氣設備停電或事故停電后,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值班操作人員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8、在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為了解救觸電人,可以不經許可,即可斷開有關設備電源,但事后必須立即報告上級。
(四)高壓設備上的安全措施分類
1、 在運行中的高壓設備上的工作安全措施分為三類:
(1)、全部停電(即整個變電所全停)工作。
(2)、部分停電工作。
(3)、不停電工作。
所謂不停電工作系指:
(1)、工作本身不需用停電和沒有觸及導電部分危險者。
(2)、許可在帶電設備外殼上進行的工作。
2、在高壓設備上帶電工作,必須遵守下列各項:
(1)、應有負責人的命令(工作票,口頭命令或電話命令)
(2)、至少應有兩人在一起工作。
(3)、應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五)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分類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如下: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制度
(3)、工作監(jiān)護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在高壓設備上或高壓室內二次接線和照明等賄賂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格式另附)。
(2)、按規(guī)程由值班員執(zhí)行或在值班員監(jiān)護下執(zhí)行的高壓設備上工作(無需停電者),可不用工作票而依據(jù)口頭命令或電話命令執(zhí)行,此項命令應記入值班記錄中,并復述核對。
(3)、第一種工作票統(tǒng)一由車間值班調度員簽發(fā),必要時可以由車間,工段領導簽發(fā),但涉及值班調度員職權范圍者,需通知值班調度員。不用工作票的工作指示和命令(對供電系統(tǒng)和用戶無影響的作業(yè)),車間、工段領導可直接下達。
(4)、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命令發(fā)布人及工段領導應對下列各項負責:
a.工作票的必要性。
b.工作的安全性。
c.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d.新派工作領導人、負責人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措施是否適宜和充足。
(5)、工作人員應負責檢查值班人員所設置的安全措施是否適當,工作人員與工作票所登名是否相符,并講授安全注意事項。
(6)、工作負責人(或監(jiān)護人)應負責檢查,是否按工作票所訂各項安全措施執(zhí)行,并經常檢查,監(jiān)護施員員是否安全操作。
凡非電氣工作人員到變電所(站)工作,應聽從該站(所)值班人員或派負責電氣方面的安全人員擔任監(jiān)護,有關專業(yè)的安全問題,由該工作的負責人負責。
(7)、值班員應負責審查工作票上所載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完備及合符現(xiàn)場條件。如有疑問,可向工作票簽發(fā)人詢問清楚,必要時可要求詳細補充,填寫明確,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可能。
(8)、在特殊情況下,工作領導人可兼任工作負責人,但不得兼任工作許可人。只許參加一個班的工作,不得兼領其他班的工作。
(9)、當班的值班員不得兼任工作領導人、工作負責人或監(jiān)護人。(如值班人數(shù)較多,允許抽出適當人員來專門擔任上述工作).
(10)、工作票必須用鋼筆填寫,一式兩份。填寫要準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第一種工作票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六個工作日,中間的間隔時間一般不得超過48小時。
(11)、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fā)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
如果工作性質需要在兩個電氣連接部分上同時進行工作時(如檢驗和調整備有電源自動合閘)則可以發(fā)給一張總的工作票。
(12)、兩份工作票中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收執(zhí),帶在工作地點,另一份保存在值班員處,工作票須按值移交。
2、工作許可制度
工作許可人(值班員)在完成施工現(xiàn)場的準備工作后,應同工作領導人和工作負責人再次檢查必須的接地、短路、遮攔和標示牌,是否設齊全,然后才許可開始工作。
工作許可手續(xù)包括下列各項:
(1)、工作許可人應在工作地點對工作值班人員當面用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
(2)、工作許可人對工作班負責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3)、工作許可人應在兩份工作票上簽名蓋章,然后交由工作領導人和工作負責人簽收。
3、工作監(jiān)護制度
(1)、完成工作許可手續(xù)后,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應始終在工作地點,并不斷地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發(fā)現(xiàn)違章操作及時糾正。
(2)所有電氣工作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不許單獨留高壓室內和室外變電所高壓設備區(qū)內。
若工作需要(如測量電極回路,導通試驗等)而現(xiàn)場設備具體情況允許時,可以準許有實際經驗的一人或幾人同時在高壓設備區(qū)域進行工作,但須做好安全措施(工作票亦要填寫清楚),工作負責人應在事前將有關安全注意事項予以詳盡的指示。
(3)現(xiàn)場情況復雜或工作人員較多時,應適當增設專門的監(jiān)護人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護工作。
(4)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必須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理,但必須將工作現(xiàn)場作業(yè)等情況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人員。
(5)值班員如發(fā)現(xiàn)工作人員違反安全規(guī)程有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向工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可暫停工作,并立即報上級。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1)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工作現(xiàn)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間斷后繼續(xù)工作,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此時,若無工作負責人或監(jiān)護人帶領,任何人員不可進入工作現(xiàn)場。
(2)未辦理工作票的終結手續(xù)以前,值班員不準將施工???備合閘送電。
在工作間斷期間,工作人員已離開施工地點,若因緊急需要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運行時,下令送電者,應找工作負責人,收回工作票,確認現(xiàn)場安全后,方可執(zhí)行。
如未找到工作負責人,應通知工作領導人和報告車間主任,經同意后再執(zhí)行送電,并采取下列措施:
a.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換掛“有電危險”的標示牌;
b.在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未回到工作地點之前,所有通路場應派人守候,以便告訴工作人員,“設備已合閘送電,不得繼續(xù)工作”。守候人員在工作票未交回施工負責人以前,不得離開守候地點。
(3)檢修工作未結束以前,若需對檢修設備試加工作電壓,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b)將該系統(tǒng)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
(c)應在工作負責人和值班員進行全面檢查無誤后,由值班員進行加壓試驗。
若需繼續(xù)檢修作業(yè),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5)工作班每日收工,應清掃工作場地,開放已封閉的通路,但臨時遮???,接地線和標示牌等仍應保持不動.
(6)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應按照下列手續(xù)辦理:
a.該電氣連接部分的所有工作地點,均應在工作開始前由值班員做好現(xiàn)場準備工作,并向工作領導人交代清楚。
b.工作班在同一時間內,只可在一個工作地點工作,不得擅自轉移到另一工作地點;
c.在轉移工作時,應在工作票的“工作轉移”欄內,依次填明工作地點和工作開始與工作結束時間,并由工作負責人和值班人員簽名蓋章。
(7)全部工作終結后,工作班應檢查、清掃、整理工作地點,將工具材料物品撤出現(xiàn)場,并由工作領導人認真仔細檢查后,通知值班員“工作已經結束”,“人員已全部撤出”。值班員亦應進行巡檢,確認無誤,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終結時間,經工作領導人和值班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值班員將兩份工作票留存,完成下列手續(xù),工作票方可結束:
a.拆除所有接地線,短路線并對照登記的數(shù)量,檢查是否有遺漏.
b.拆除臨時遮攔和警告類牌.
c.恢復常設遮攔并拆除其他在作業(yè)前掛設的一切告示牌。
(8)工作票結束后,一份由值班員保存,另一份交工作票簽發(fā)人保存。已結束的工作票,應保存三個月。
(9)在同一停電系統(tǒng)的所有工作票結束,值班員到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的送電命令后,方可合閘送電。
(六)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1、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由管理該設備的值班員完成下列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1)停電,對可能送電部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鎖位開關,派人看守等)防止其突然來電;
(2)懸掛標示牌,安裝遮攔;
(3)驗電;
(4)裝設接地線;
2、 停電:
(1)工作地點必須斷開電源的導電部分如下:
a.施工設備的導電部分;
b.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的正?;顒臃秶c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小于表2規(guī)定者:
表2
工作人員工作中正?;顒臃秶c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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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壓等級(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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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距離(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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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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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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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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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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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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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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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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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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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帶電部分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2)將待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行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在只經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壓、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反送電。
(3)斷開油開關和刀閘的遠方控制回路的保險器應取下,操作把手必須鎖住,并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
(4)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