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氣 焊 工)|消防維保|北京鑫湘寧消防檢測有限公司
發(fā)布日期:2017-08-24 04:37:11
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diào)整火焰。關(guān)閉時應先關(guān)閉乙炔閥,再關(guān)氧氣閥。
2.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nèi)。
3. 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 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guān)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guān)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 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nèi)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jié),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 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 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 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5) 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 氧氣閥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 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11) 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
(12) 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yè)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guān)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3) 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guān)閉時,應待瓶內(nèi)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jié)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現(xiàn)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 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3) 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 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 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 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7) 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8) 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9) 乙炔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1. 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nèi)通風良好處,室內(nèi)嚴禁煙火,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 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溫。
(3) 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4) 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 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 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 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 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guān)閉全部閥門。
12. 使用減壓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2) 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扎緊。
(3) 安裝減壓器前,應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物。
(4) 減壓器凍結(jié)時應采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烤。
(5) 安裝減壓器前應進行檢查,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6) 打開氧氣閥門時,必須慢慢開啟,不得用力過猛。
(7) 減壓器發(fā)生自流現(xiàn)象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guān)閉氧氣瓶氣閥,卸下減壓器進行修理。
13. 使用焊矩和割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須檢查射吸情況,射吸不正常時,必須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接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焊炬、割炬氣體通路和氣閥有漏氣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修好后再使用。
(3) 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嘴不得過分受熱,溫度過高時,應放入水中冷卻。
(5) 焊炬、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膠軟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橡膠軟管必須能承受氣體壓力;各種氣體的軟管不得混用。
(2) 膠管的長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為宜,氧氣軟管接頭必須扎緊。
(3) 使用中,氧氣軟管和乙炔軟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觸及灼熱金屬或尖刃物體。
消防技術(shù)檢測站,是自收自支的事業(yè)單位,實行獨立核算,所收取的檢驗費應本著以盈利為目的的原則,適當收取成本費。
電氣檢測電氣裝置可以通過點檢驗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