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井架安裝完成,應請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2條 井架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yè)訓練,考核合格后發(fā)給操作證,持證上崗。必須定機、定人、定崗作業(yè)。
第3條 使用前應先檢查確認設備零部件、安全裝置齊全良好有效。檢查卷揚機與地面固定情況,防護設備、電線電路、制動裝置和鋼絲繩應完好,符合安全操作要求,并空載試車,正常后方準使用。
第4條 升降機必須設置靈敏可靠的雙向聯(lián)系信號裝置,各操作層均可???司機聯(lián)系并且信號準確,操作者的視線應清晰,遇有不清楚時應立即停機察看,使用過程中必須管好上料和卸料人員的操作安全。
第5條 升降機嚴禁載人,不準吊超出吊籃長X寬X高物料,嚴禁超載使用。
第6條 嚴禁一個人操作兩臺或兩臺以上的升降機,開機操作時精神必須集中,不得在作業(yè)時談天說笑。不準疲勞作業(yè)。
第7條 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如發(fā)現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檢修,嚴禁在轉動中用手去拉或用腳去踩鋼絲繩。
第8條 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面穿越。把安全工程師站點加入收藏夾
第9條 纜風繩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的,應先行加固升降機。
第10條 必須注意檢查架體和軌道,若發(fā)現變形必須立即停機并及時糾正。
第11條 作業(yè)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揚機,或從吊籃下通過。
第12條 操作人員要離開或作業(yè)完成后,應降下吊籃,并切斷電源。
第13條 升降機嚴禁帶病運轉,在運轉中如發(fā)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開關箱加鎖后方可進行維修,禁止在設備運行時進行擦洗、注油等工作。
第14條 井架必須定期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工作完畢后應切斷電源,鎖好電箱。
消防檢測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應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