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井外因火災的預防與處理措施
⑴預防明火
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禁止煙火,也不準用火爐取曖。嚴禁攜帶煙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不禁吸煙。井口房和井下不準電焊、氣焊或用噴燈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jīng)批準并有專人在現(xiàn)場檢查和監(jiān)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備足消防用水、砂子、滅火器等,并隨時檢查瓦斯和煤塵濃度。
井下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或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沙和布頭等必須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處理。
預防放炮引火,井下不準使用黑色火藥,因為黑色火藥爆炸和火焰存在時間長,至使瓦斯燃燒或引爆的危險,井下只準使用礦用安全炸藥,嚴格執(zhí)行放炮規(guī)定,煤礦井下不準放糊炮,嚴禁用煤塊、煤粉,炮藥紙等易燃物代替炮泥,同時要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預防電氣引火,要正確選用易熔斷絲(片)和漏電繼電器,以便電流短路,過負荷或接地時能及時切斷電流,不準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
預防摩擦生火。應做好井下機械運轉部份的保養(yǎng)維護工作,及時加注潤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防止因摩擦生熱而引起火災。
預防火焰蔓延,井下應使用絕緣電纜或不延燃橡套電纜,阻燃輸送帶等。
⑵采用耐火支護
井筒、井底車場,主要巷道及硐室,一旦發(fā)生火災,對整個礦井威脅很大,因此這些工程必須砌喧或采用不可燃支架進行支護,井筒與井底車場或大巷相連的地點必須砌喧,地面井架和井口建筑物必須用不可燃性材料建筑,進風井筒和平硐口由地面起向內延伸不小于20m的深度以及暖風機房,曖風道,主扇房、風硐以及對得井下各種硐室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護。
⑶建立消防材料庫
地面在井口建立消防材料庫,貯備消防器材,井下在一順與二順煤柱內設有消防材料庫。與消防材料庫貯存在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檢查和更換。
⑷建立消防供水系統(tǒng)
地面在副斜井以北30m修建240m3靜壓水池,并在副斜井安裝一躺3寸管路,50米安裝一個三通閘閥。
⑸設置火災信號
為了在發(fā)生火災時能及時通知井下作業(yè)人員撤出,應在工業(yè)場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點設置聲、光兼?zhèn)涞幕馂男盘枴?br>
2、礦井內因火災的預防和處理措施
⑴井下堆積的煤、硫化礦石,含碳矸石、木料等可燃物質,在適當?shù)沫h(huán)境中,與空氣接觸發(fā)火氧化而產(chǎn)生熱量,當產(chǎn)生的熱量不能及時向周圍散發(fā)時溫度就會自行升高,出現(xiàn)自然現(xiàn)象,若自熱過程得以繼續(xù),局部溫度不斷升高,當達到著火點時就會引起自燃著火,進而引發(fā)礦井內因火災。
礦井內因火災與地面火災不同,一般是在空氣有限的條件下緩慢發(fā)生的,外部征兆不明顯,但會產(chǎn)生較多的有毒氣體,發(fā)火地點多在采空區(qū),以致人們難以接近和發(fā)現(xiàn),增加了預防和撲滅它的難度。
⑵為了減少礦石自燃的機會,采用的開采技術應使礦石在空間上和時間上盡可能少地受空氣的氧化,即應能夠干凈、快速地將礦石采出,同時,萬一出現(xiàn)自熱區(qū)時能夠比較容易地將其封閉。
⑶通風不良,通風系統(tǒng)混亂,漏風嚴重的礦井往往容易發(fā)生自燃火災,有自燃危險的礦井,應該采用主要扇風機通風,不能依靠自然通風,并且,扇風機的風壓大小應能保證礦井通風狀況不受自然風壓大的影響,但扇風機風壓又不能過大,主扇應有反風裝置。
應結合開拓方式和回采順序,選擇相應合理的通風系統(tǒng),減少漏風。各作業(yè)區(qū)采用獨立風流并聯(lián)通風。不僅能降低總風壓,擴大礦井通風能力,而且易于調節(jié)風量減少漏風,在火災時期也便于穩(wěn)定風流,隔絕火區(qū),要加強通風狀況和通風構筑物的檢查和管理,注意降低漏風地點的巷道的風阻,嚴防回采空區(qū)漏風,如果為了調節(jié)通風狀況而要安設風窗、風門、風墻或輔扇時,應該安裝在地壓小、巷道周壁無裂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