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木工平創(chuàng)床的操作者,要經(jīng)安全技術(shù)培訓教育, 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后,才允許獨立操作。
第二條 木工平刨床應裝有靈活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第三條 開機前,應經(jīng)過檢查,才允許起動刀軸電機, 以防止飛刀事故。
(一)檢查安全裝置的性能是否正??煽?;
?。ǘz查刀軸的刀片是否夾緊;
?。ㄈ┯命c動一、二次刀軸電機來檢查刀軸運轉(zhuǎn)是否正常。
第四條 對帶有吸塵裝置的平刨床, 應在開機前先啟動吸塵設備。停機后,才能停止吸塵裝置工作。
第五條 拆裝刀片時,必須先將刀軸固定好。裝刀片時, 應先擰刀片的中間螺釘,后擰兩頭的螺釘,要檢查所有螺釘都應擰緊。 如發(fā)現(xiàn)刀片變鈍和缺口,必須先停機(切斷機床電源),待刀軸完全停止后, 方可進行刃磨或更換。
第六條 禁止在木工平刨上刨削:
(一)非木質(zhì)的構(gòu)件;
?。ǘ└癄€的木料;
?。ㄈв写蠊?jié)疤的木質(zhì)窄料;
?。ㄋ模цF釘和水泥塊的木料;
(五)長度短于木工平刨床工作臺開口寬度6倍的木料;
?。┠緣K在10毫米厚%uD720毫米寬以下的薄料。
第七條 帶有小節(jié)疤的木材和木質(zhì)???較硬的工件應減小刨削量和放慢進給速度。
第八條 對于厚度小于25毫米的木條料和厚度小于20 毫米的板料,在刨削時,必須使用“送料壓板”(見附圖)推送木料。 禁止用手推送木料。
第九條 對于厚(高)度小于100毫米的木料不允許兩根以上同時進行刨削,對于厚(高)度大于100毫米的木料,幾根同時進行刨削其總寬度不得超過120毫米。
第十條 當一根木料的一個面需要多次進行刨削時, 每次刨削都應將木料從平刨床的前工作臺向后工作臺推送。 嚴禁將木料從后工作臺向前工作臺拖回后再進行刨削。
第十一條 機床的出屑道應保持暢通。清理機床出屑道時,應先停機,切斷機床電源,待刀軸完全停止后,才能進行清掃。清掃時, 嚴禁用手或腳扒木屑。
電氣消防檢測是一項技術(shù)性較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