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消防維保|北京鑫湘寧消防檢測有限公司
發(fā)布日期:2017-08-24 04: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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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安全職責
1.1 管理本企業(yè)的爆破作業(yè)人員,發(fā)現不適合繼續(xù)從事爆破作業(yè)者和因工作調動不再從事爆破作業(yè)者,均應收回其安全作業(yè)證,交回原發(fā)證部門。異地施工應該辦理有關證件登記及簽證手續(xù);
1.2 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的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并承擔安全責任;
1.3 處理本企業(yè)的爆破事故。
1.4 爆破施工單位與爆破設計單位聯合承擔爆破工程時,雙方應簽定合同,明確責任并得到業(yè)主認可;其資質條件可按兩個單位的人員、業(yè)績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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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業(yè)人員的任職條件與職責
2.1凡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相應類別和作業(yè)范圍、級別的安全作業(yè)證,持證上崗。
2.2 爆破工作領導人,應由從事過3年以上爆破工作,無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預防、分析和處理并持有安全作業(yè)證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其職責是:
——主持制定爆破工作全面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組織爆破業(yè)務、爆破安全的培訓工作和審查爆破人員的資質;
——監(jiān)督爆破作業(yè)人員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組織領導安全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細則及相應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
——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2.3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應持有安全作業(yè)證。其職責是:
——負責爆破工程???設計和總結,指導施工,檢查質量;
——制定爆破安全技術措施,檢查實施情況;
——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并指導實施;
——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2.4爆破段(班)長應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或有三年以上爆破工作經驗的爆破員擔任。其職責是:
——領導爆破員進行爆破工作;
——監(jiān)督爆破員切實遵守爆破安全規(guī)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和搬運制度;
——制止無安全作業(yè)證的人員進行爆破作業(yè);
——檢查爆破器材的現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
2.5 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和押運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年滿十八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爆破工作的生理缺陷和疾病;
——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相應的安全作業(yè)證。
2.6 爆破員的職責
——保管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
——按照爆破指令單和爆破設計規(guī)定進行爆破作業(yè);
——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的安全操作細則;
——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fā)現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
——爆破結束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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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準備
3.1 施工組織
3.1.1A級、B級巖土爆破工程和A級拆除爆破工程,都應成立爆破指揮部,全面指揮和統籌安排爆破工作的各項工作。
指揮部的設置及職能為:
——指揮部應設指揮長一人,副指揮長若干人;指揮長全面負責指揮部的工作并對副指揮長的工作進行分工;
——指揮部應設置:施工組、起爆組、物資供應組、安全保衛(wèi)與警戒組、安全檢測組與后勤組,各職能組的具體設置、人員配備及職能范圍由指揮長確定;
——指揮部和各職能組的每個成員,都應分工明確,職責清楚,各盡其責。
3.1.2 其他爆破應設指揮組或指揮人,指揮組應適應爆破類別、爆破工程等級、周圍環(huán)境的復雜程度和爆破作業(yè)程序的要求,并嚴格按爆破設計與施工組織計劃實施,確保工程安全。
3.2 施工現場清理與準備
施工場地規(guī)劃內容涉及:
——爆破施工區(qū)段或爆破作業(yè)面劃分及程序編排;爆破與清運需交叉循???作業(yè)時,應制定減少施工作業(yè)相互干擾的措施;
——有礙爆破作業(yè)的障礙物或廢舊建(構筑物)的拆除與處理方案;
——現場施工機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護措施;
——進出廠主要通道及各作業(yè)面臨時通道布置;
——夜間施工照明與施工用風、水、電供給系統敷設方案,施工器材、機械維修場地布置;
——施工用爆破器材現場臨時保管、施工用藥包現場制作與臨時存放場所安排及其安全保衛(wèi)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警戒崗哨、避炮防護設施與工地警衛(wèi)值班設施布置;
——施工現場防洪與排水安排。
3.3 開始施工前,應制定施工安全與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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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聯絡
4.1 爆破指揮所應與爆破施工現場、起爆站、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訊聯絡;不成立指揮部的,在起爆站和警戒哨所間應建立并保持聯絡。
4.2 通訊聯絡制度、聯絡方法應由指揮長和爆破工作領導人決定。
4.3 通訊聯絡可以使用小型無線電、無線電話或便攜式對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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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
5.1裝藥前要對炮孔、藥壺、蛇穴、硐室進行逐個測量驗收,并保存驗收記錄。
5.2爆破施工驗收應有爆破設計人員參加。
5.3對驗收不合格的泡孔、藥壺、蛇穴、硐室,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糾正,或報告爆破工作領導人進行設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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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業(yè)的基本規(guī)定(一般規(guī)定)
6.1 露天、地下、水下和其他爆破,必須按審批的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進行。
6.2硐室爆破、蛇穴爆破、深孔爆破、金屬爆破、拆除爆破以及在特殊環(huán)境下的爆破工作,都必須編制爆破設計書。
6.3裸露藥包爆破和淺眼爆破應編制爆破說明書。
6.4爆破設計書應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批準。爆破說明書由單位的總工程師或爆破工作領導人批準。
6.5大、中型爆破工程,或在城鎮(zhèn)與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風景名勝區(qū)和重要工程設施附近進行爆破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編制爆破作業(yè)方案,報經縣、市以上主管部門批準,并征得所在縣、市公安局同意后,方進行爆破作業(yè)。
6.6大型的或重要的爆破工程,其主要的爆破參數應通過試驗確定。
6.7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破材料,應根據使用條件選用,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部標準???新型的爆破材料,必須經過兵器工業(yè)部批準后,方可使用。對過期的或質量有懷疑的爆破材料,必須經過檢查其性能,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使用。
6.8爆破材料的購買、運輸、儲存、保管,應遵守國家關于《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
6.9爆破作業(yè)地點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禁止進行爆破工作。
1、有冒頂或邊坡滑落危險;
2、支護規(guī)格與支護說明書的規(guī)定有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護損壞;
3、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4、爆破參數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
5、距工作面20m內風流中沼氣含量達到或超過1%,或有沼氣突出征兆;
6、工作面有涌水危險或炮眼溫度異常;
7、危及設備或建筑物安全,無有效防護措施;
8、危險區(qū)邊界上未設警戒;
9、光線不足或無照明;
10、未嚴格按本規(guī)程要求做好準備工作;
11、禁止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的人員穿化纖衣服;
12、在大霧天、黃昏和???晚,禁止進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間進行爆破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經主管部門批準;
13、 遇雷雨時應停止爆破作業(yè),并迅速撤離危險區(qū)。
6.10裝藥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裝藥前應對硐室、藥壺和炮孔進行清理和驗收
2、大爆破裝藥量應根據實測資料校核修正,經爆破工作領導人批準;
3、使用竹制或木質炮棍裝藥;
4、裝起爆藥包、起爆藥柱和硝化甘油炸藥時,嚴禁投擲或沖擊;
5、深孔裝藥出現堵塞時,在未裝入雷管、起爆藥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應采用竹或木制長桿處理;
6、禁止煙火;
7、禁止用明火照明;
8、禁止使用凍結的或解凍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藥
9、堵塞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0、裝藥后必須保證堵塞質量,硐室、深孔或淺眼爆破禁止使用無填塞爆破(擴壺爆破除外);
11、禁止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12、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壞起爆線路;
13、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
14、禁止在深孔裝入起爆藥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6.11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藥包或藥柱中的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或電雷管腳線。
6.12炮響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min(不包括硐室爆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經過通風吹散炮煙后),才準爆破工作人員進入爆破作業(yè)地點。
6.13地下爆破作業(yè)點的有毒氣體的濃度不得超過表1的標準。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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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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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許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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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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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重量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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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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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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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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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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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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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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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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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S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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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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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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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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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S
|
0.0006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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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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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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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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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氣體含量應每月測定一次,爆破炸藥量增加或更換炸藥品種,應在爆破前后進行有毒氣體測定。
地下各爆破作業(yè)點的通風要求與安全措施,應由單位的總工程師批準。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三級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北京鑫湘寧提供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嚴謹、優(yōu)質、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