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操作前應對工索具、扒桿地錨、浪風等設備進行檢查,開口葫蘆銷子要上好,重要的葫蘆鉤子處要有防止鋼絲滑出的措施。
二、 進行高處、水上和使用機械的作業(yè)應遵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上班前不喝酒。
三、 專指揮、聽從命令,分工協(xié)作,做到混凝土構件未到預定強度不吊,吊點不準不吊,安裝尺寸不準不松扣。
四、 各種起重設備和工索具不準超負荷使用,起重臂和扒趕下不準站人,重物移動和起吊后,鋼絲繩通過開口葫蘆的范圍內(俗稱“虎口”)以及繃緊鋼絲繩均不準通過和站人。操作范圍內不許閑雜人員進入,重物棱角處應用橡皮等物包墊。
五、 用滾筒移動重物時,不準戴手套,掌握滾筒方向的手,應大拇指在外,其余手指伸入筒內,運送滾筒的人,腳不應踏在墊板上,不得拋擲,以防傷人。在彎道處應對高大生物加撐、以防倒伏。上坡(上車)應加掩木,下坡(下車)時應有溜繩。
六、 卡車上裝物不準超高寬超長、否則應報請主管部門批準,采取特殊防護措施方能進行,途中應用絕緣材料制成的工具挑起跨路電線,禁止徒手操作以防觸電。車輛上裝載重物禁止用圓木等圓柱物件做墊木,重物應四周抵實與車廂捆緊,尤其應抵實欠車廂板,預防緊急剎車時減小前沖力。
七、 大型物件及船體方段翻身吊運前,應劃出禁戒區(qū),檢查各部受力情況及調耳的焊接質量,并經試吊(即離地20厘米、對各部檢查一次)確認安全可靠,方可指揮起吊。
八、 時用手拉葫蘆或千斤頂、起道器時掛架或上下支撐要穩(wěn)固,一人拉掀不動時,禁止多人硬拉硬掀。使用千斤頂、起道器時應同步平穩(wěn)升降。禁止長時間地作支撐之用。
九、 嚴格遵守“十不吊”:1.超負荷不吊;2.無專人指揮或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掉;3.安全裝置、機械設備有異響或故障不吊;4.物件捆綁不牢不平穩(wěn)或活動零件不固定、不清除不吊;5.中吊生物上進行加工或埋入土中物件以及歪拉斜掛不吊;6.吊物上站人或從人頭上越過或起重臂下站人不吊;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易燃器械無安全措施不吊;8.棱角快口未墊好不吊;9.六級以上大風和雷暴雨時不吊;10.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邊不填實不填平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