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檢測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guī)定-電氣檢測
發(fā)布日期:2017-08-17 12:40:52
第一條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系指在易燃、可燃液體的裝卸、輸送、調合、采樣、檢尺、測溫及設備清洗過程中防止產生靜電和易燃、可燃液體儲罐、鐵路罐(槽)車、汽車罐(槽)車、鶴管、管線、人體等已有靜電的消除。不包括雷電、雜散電流的防護和固體、氣體、粉塵的防靜電。
第二條 應消除以下靜電引燃的條件:
1.有靜電電荷的產生;
2.有足以產生引燃性放電的靜電電荷的積聚;
3.有合適的火花間隙,使積聚的電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電;
4.在火花間隙中有可燃性液體的蒸氣-空氣的混合物。
第三條 根據GB 50160《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對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列于表1中。
表1 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析
類別 名稱 特征
甲 A 液化烴 15℃時的蒸氣壓力>0.1MPa的烴類液體及其他類似的液體
B 可
燃
液
體 甲A類以外,閃點<28℃
乙 A 28℃≤閃點≤45℃
B 45℃<閃點<60℃
丙 A 60℃≤閃點≤120℃
B 閃點>120℃
甲、乙類易燃、可燃液體進入儲罐和槽車時,電阻率等于或小于108%u3A9%uB7m者不受本規(guī)定約束。
第四條 甲、乙類易燃、可燃液體進入儲罐和槽車時,初流速度不應大于1m/s。當入口管浸沒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最高不應超過6m/s。
1.甲、乙類易燃、可燃液體含游離水、有機雜質以及兩種以上油品混送時的初流速度亦不應超過1m/s;
2.甲、乙類易燃、可燃液體經過添加抗靜電劑,或有專門靜電消除器與靜電報警儀同時具備的,流速可為6m/s;
3.當液體輸送管線上裝有過濾器時,對甲、乙類易燃、可燃液體的輸送,自過濾器至裝料之間應有30s的緩和時間。如滿足不了緩和時間,可配置緩和器或采取其他防靜電措施(見表2);
表2進油管與所配緩和器(管)對照表
進 油 管 緩 和 器(管)
尺寸 mm 流量(m3/h)流速(m/s)尺寸mm 流速(m/s) 管長 m
100 80 2.83 200 0.71 4
100 160 5.66 250 0.91 5
100 200 7.08 250 1.31 5
100 250 8.85 300 0.98 6
150 160 2.52 250 0.91 5
150 300 4.72 350 0.87 7
150 400 6.29 450 0.70 9
第五條儲(罐)、槽(車)裝入易燃、可燃液體時,應做到:
1.嚴禁從儲罐上部注入甲、乙類易燃、可燃液體;
2.罐內液體應進行充分脫水后,方可進料;
3.禁止對裝過汽油等高揮發(fā)性產品的油罐切換注入低揮發(fā)性油品;
4.在儲罐變更注入油品時,應進行惰性氣體置換,置換后測定空氣中的油氣濃度,使之符合安全規(guī)定范圍;
5.對于難以進行惰性氣體置換的桶、槽等容器,應嚴格控制流速和靜電接地。
電氣檢測國家認可的第三方電氣設備檢測機構有哪些。北京鑫湘寧
燒樣檢測對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有關人員,應定期進行再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