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二、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四、防火巡查、檢查人員發(fā)現(xiàn)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識損壞或缺失;防火門配件(閉門器、順位器)損壞或缺失;滅火器壓力不足或罐體損壞;室內消火栓配件(水槍、水帶、閥門把手等)損壞或缺失;自動消防設施損壞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發(fā)現(xiàn)人應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檢查部門負責人將隱患問題抄告相關部門,接到隱患抄告單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報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上報公司進行停產(chǎn)停業(yè)整改。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在火災隱患抄告單上,由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和隱患整改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對于涉及其他共用消防設施、部位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相關部門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上報公司協(xié)調解決。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要請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到場進行電氣檢測,還要出檢測報告,具體可見消防方面的法律要求。
燒樣檢測電線絕緣電阻測試前電線的接續(x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