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素質(zhì),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針、程序、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動中消防安全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駐地辦負責人是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
第三條 消防安全教育
1、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為全體員工。
2、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進行一次,在消防宣傳日或重大活動期間適時進行。
第四條 消防安全培訓
1、消防安全培訓的對象應包括駐地辦的全體員工。
2、駐地辦中的下列人員應積極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駐地辦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專職消防安全員。
(2)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3、消防安全培訓應包括以下主要內(nèi)容:
(1)有關(guān)消防法律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部門、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guān)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4、駐地辦的消防安全培訓每季度組織一次;
第五條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均應做出記錄,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
第六條 考核獎懲,參照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執(zhí)行。
(二)、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第一條 防火巡查、檢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為及時發(fā)現(xiàn)駐地辦可能存在的隱患、危險因素和缺陷等,及時糾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監(jiān)督各項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災隱患及有害、危險因素,確保實現(xiàn)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針和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防火巡查、檢查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yè)檢查相結(jié)合的原則。
第三條 駐地辦責任人是防火巡查、檢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 防火檢查每季度第一周組織開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進行。
第五條 防火檢查、巡查的內(nèi)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狀態(tài);
3、消防水源情況;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工作結(jié)束后,清除遺留火種等雜物,發(fā)熱源管理的落實情況;
7、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六條 防火巡查、檢查均應填寫巡查、檢查記錄,由專職安全員簽字確認。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安全疏散設施要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配置。
第二條 各部門是本部門配置的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
第三條 安全設施管理應落實以下方面:
1、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內(nèi)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2、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4、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了確保駐地辦及員工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提高廣大員工對消防工作的責任心和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由綜合辦公室門實施。
第三條 考評采取定期考評和隨機考察相結(jié)合的辦法。
第四條 考評應涵蓋以下內(nèi)容:
1、部門員工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
2、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情況;
3、部門員工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材料檢測安全互保,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熟悉各類設備的安全巡視方式!
電氣檢測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