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板堆場防火須知
1、木料堆場嚴禁吸煙。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場、制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夜間作業(yè)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干凈。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二、倉庫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庫房包括門窗設置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 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zhí)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guī)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zhí)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fā)、領、退核制度,做到賬、卡、物相符。
6、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fā)貨的單據(jù)應當場蓋注銷章。
7、 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場。
8、倉庫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道路暢通。
9、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大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jù)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三、施工現(xiàn)場防火措施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xiàn)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施工現(xiàn)場夜間要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建筑物,必須經本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物品
5、施工現(xiàn)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
9、施工現(xiàn)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0、嚴禁在屋頂用明火溶化物品。
四、禁火區(qū)域劃分及審批規(guī)定
1、 施工現(xiàn)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 禁火區(qū)域內
(2) 油箱和儲存過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 各種受壓設備
(4) 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
(5) 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6) 現(xiàn)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 一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辦公司保衛(wèi)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yè)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yè)
5、二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均屬三級動火作業(yè)。
7、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五、滅火器材配備措施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一般臨時設施區(qū),每100M2配備兩只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的,應備有專供的消防用的消防桶、積水桶,黃沙箱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作業(yè)、油漆作業(yè)、木、機具間等,每25M2應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shù)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六、焊、割作業(yè)“十不燒”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得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xiàn)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喊個作業(yè)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yè)。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6、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yè)。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yè)。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yè)。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作業(yè)。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