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施工點,受氣候,施工場地等的限制,更易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因此更應抓好防火防爆工作。
(1)進入施工前,應制訂防火、防爆安全計劃,劃分防火責任區(qū)到班組。
(2)料庫、料場,臨時廚房應設立明顯的《嚴禁煙火》、《倉庫重地,嚴禁煙火》等防火、防爆標志。
(3)施工材料應堆碼整齊,易燃、易爆物品應專人負責看守發(fā)放,并建立發(fā)放登記臺帳。
(4)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受壓易爆器具,要按規(guī)定安全場所,嚴加保管,嚴禁曝曬和碰撞。氧、氣焊場所應遠離料庫、宿舍,同時應設立“嚴禁煙火”等警示標志。
(5)照明用電、施工器具用電電纜應布線整齊、牢固,無破皮現象。在既有鐵路線旁施工,跨線電纜和電桿不得侵入鐵路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