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濕易燃物品能與潮濕和水發(fā)生化學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和熱量,有時即使沒有明火也能自動著火或爆炸,如金屬鉀、鈉及三乙基鋁(液態(tài))等。因此,這類物品有一定數(shù)量時,絕對禁止用水、泡沫、酸堿滅火器等濕性滅火劑撲救。這類物品的這一特殊性給其火災的撲救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通常情況下,遇濕易燃物品由于其發(fā)生火災時的滅火措施特殊,在儲存時要求分庫或隔離分堆單獨儲存,但在實際操作中有時往往很難完全做到,尤其是在生產和運輸過程中更難以做到,如鋁制品廠往往遍地積有鋁粉。對包裝堅固、封口嚴密、數(shù)量又少的遇濕易燃物品,在儲存規(guī)定上允許同室分堆或同柜分格儲存。這就給其火災撲救工作帶來了更大的困難,滅火人員在撲救中應謹慎處置。對遇濕易燃物品火災一般采取以下基本對策。
(1)首先應了解清楚遇濕易燃物品的品名、數(shù)量,是否與其他物品混存,燃燒范圍,火勢蔓延途徑。
(2)如果只有極少量(一般50g以內)遇濕易燃物品,則不管是否與其他物品混存,仍可用大量的水或泡沫撲救。水或泡沫剛接觸著火點時,短時間內可能會使火勢增大,但少量遇濕易燃物品燃盡后,火勢很快就會熄滅或減小。
(3)如果遇濕易燃物品數(shù)量較多,且未與其他物品混存,則絕對禁止用水或泡沫、酸堿等濕性滅火劑撲救。遇濕易燃物品應用干粉、二氧化碳、鹵代烷撲救,只有金屬鉀、鈉、鋁、鎂等個別物品用二氧化碳、鹵代烷無效。固體遇濕易燃物品應用水泥、干沙、干粉、硅藻土和蛭石等覆蓋。水泥是撲救固體遇濕易燃物品火災比較容易得到的滅火劑。對遇濕易燃物品中的粉塵如鎂粉、鋁粉等,切忌噴射有壓力的滅火劑,以防止將粉塵吹揚起來,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導致爆炸發(fā)生。
(4)如果有較多的遇濕易燃物品與其他物品混存,則應先查明是哪類物品著火,遇濕易燃物品的包裝是否損壞。可先用開關水槍向著火點吊射少量的水進行試探,如未見火勢明顯增大,證明遇濕物品尚未著火,包裝也未損壞,應立即用大量水或泡沫撲救,撲滅火勢后立即組織力量將淋過水或仍在潮濕區(qū)域的遇濕易燃物品疏散到安全地帶分散開來。如射水試探后火勢明顯增大,則證明遇濕易燃物品已經著火或包裝已經損壞,應禁止用水、泡沫、酸堿滅火器撲救。若是液體應用干粉等滅火劑撲救;若是固體應用水泥、干沙等覆蓋;如遇鉀、鈉、鋁、鎂輕金屬發(fā)生火災,最好用石墨粉、氯化鈉及專用的輕金屬滅火劑撲救。
(5)如果其他物品火災威脅到相鄰的較多遇濕易燃物品,應先用油布或塑料膜等其他防水布將遇濕易燃物品遮蓋好,然后再在上面蓋上棉被并淋上水。如果遇濕易燃物品堆放處地勢不太高,可在其周圍用土筑一道防水堤。在用水或泡沫撲救火災時,對相鄰的遇濕易燃物品應留一定的力量監(jiān)護。
由于遇濕易燃物品性能特殊,又不能用常用的水和泡沫滅火劑撲救,從事這類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的人員及消防人員平時應了解和熟悉其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