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凡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改變內部裝修的公共娛樂場所,防火設計(包括防火分區(qū)、安全疏散、防煙排煙、消防給水、裝修材料、自動滅火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建設單位應當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當?shù)毓蚕罊C構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或者開業(yè)前,應向當?shù)毓蚕罊C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開業(yè)。
一、公共娛樂場所的設置
(一)設置位置、防火間距、耐火等級
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在公共娛樂場所的上面、下面或毗鄰位置,不準布置燃油、燃氣的鍋爐房和油浸電力變壓器室。
公共娛樂場所在建設時,應與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一般與甲、乙類生產廠房、庫房之間應留有 不少于50m的防火間距。建筑物本身不宜低于二級耐火等級。
(二)防火分隔
在建筑設計時應當考慮必要的防火技術措施:影劇院等建筑的舞臺與觀眾廳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5h的不燃體隔墻,舞臺口上部與觀眾廳悶頂之間的隔墻,可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5h的不燃體,隔墻上 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電影放映室(包括卷片室)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不燃體隔墻與其他部分隔開,觀察孔和放映孔應設阻火閘門;劇院后臺的輔助用房與舞臺之間,應當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5h的不燃體墻隔開;舞臺下面的燈光操作室和可燃物儲藏室,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不燃體墻與其他部位隔開。
對超過1500個座位的影劇院和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禮堂舞臺口,以及與舞臺相連的側臺、后臺的門窗洞口,都應設水幕 分隔。對于超過1500個座位的劇院和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舞臺的葡萄架下部以及建筑面積超過4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積超過500m2的電影攝影棚等都應設雨淋噴水滅火設備。
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qū)設置。商住樓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應當分開設置。
(三)公共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四)在地下建筑內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只允許設在地下一層;
2.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每個樓梯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3.應當設置機械防煙排煙設施;
4.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5.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二、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疏散
(一)疏散出口及門的要求
1.公共娛樂場所觀眾廳、舞廳的安全疏散出口,應當根據人流情況合理設置,數(shù)目不應少于兩個,且每個安全出口平均疏散人數(shù)不應超過250人,當容納人數(shù)超過2000人時,其超過部分按每個出口平均疏散人數(shù)不超過400人計算。
2.公共娛樂場所觀眾廳的入場門、太平門不應設置門檻,其寬度不應小于1.4m。緊靠門口1.4m以內不應設置踏步。同時,太平門不準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應為推閂式外開門,門口不得 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走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
3.為確保安全疏散,公共娛樂場所室外疏散小巷的寬度不應小于3m。為了保證滅火時的需要,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等建筑四周,宜設置環(huán)形消防車道。
(二)疏散走道的布置
在布置公共娛樂場所觀眾廳內的疏散走道時,橫走道之間的座位排數(shù)不宜超過20排??v走道之間的座位數(shù)每排不超過22個,當前后排座距不小于90cm時,可增至50個;僅一側有縱走道時,其座位數(shù)應減半。
(三)應急照明
1.在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上,應設置必要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以利火災時引導觀眾沿著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順利疏散。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小于20min。
2.應急照明燈宜設在墻面或頂棚上,疏散指示標志宜設在太平門的頂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宜大于20m。為了便于管理和防護,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采用玻璃或其他不燃材料制作的保護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