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一般是由筒體、器頭、噴嘴等部件組成,借助驅(qū)動壓力將所沖裝的滅火劑噴出,達到滅火的目的。滅火器的筒體一般由1.2至1.5毫米的鋼板焊接成,所能承受的壓力有幾兆帕,有的高達20兆帕。
滅火器是用來滅火的,可保管和操作不當,也能發(fā)生爆炸,那么,如何避免滅火器爆炸傷人呢?
第一, 二氧化碳、鹵代烷、貯壓式干粉滅火器不能存放在高溫的地方,以避免其發(fā)生物理性爆炸。
第二, 使用后的滅火器嚴禁擅自拆裝,防止存在故障的滅火器在拆裝的過程中發(fā)生爆炸,應送到具有維修資格的單位灌裝維修。
第三, 如果發(fā)生滅火器銹蝕嚴重或者筒體變形,以及達到報廢的年限,應立即停止使用,送維修單位處理。
第四, 嚴禁將滅火器做廢鐵賣出,對報廢的滅火器應按壓力容器的管理規(guī)定,在筒體上打孔。
第五, 滅火器在搬動的過程中應輕拿輕放,以免發(fā)生碰撞變形后爆炸。
然而,您知道滅火器也有使用期嗎?一個失去效應的滅火器是沒有滅火作用的。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nèi)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