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郭雙木組織所有參加施工項目人員召開安全班前會,部署施工方案和時間安排,傳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不學習措施人員不準從事此項工作。
2、施工人員到達現場后,要認真的排查施工現場的不安全因素,并清理施工地點的浮煤與雜物后,方可施工。
3、特殊工種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相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施工負責人與相關的司機、信號工及其他人員進行聯(lián)系,說明工作中要注意的問題及聯(lián)系信號,施工過程中要配合默契。
5、在掐開膠帶前,要安排專人停掉皮帶控制開關的電源,將開關閉鎖,派專人看守,并懸掛停電警示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作業(yè)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標志牌,解鎖后送電,必須作到“誰停電,誰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6、掐膠帶接頭時,要保證膠帶有一定的松度。并且將膠帶頭的兩端固定在機架上。
抽膠帶時,施工人員要站在膠帶的兩側呼叫呼應,將膠帶疊放在安全地點。
7、拆卸易滾動件要放在安全地點,不得放在膠帶上以防滾動傷人。
8、使用倒鏈提升重物時時,必須要做到:
⑴、安全負責人必須對所使用倒鏈、繩頭進行認真的檢查,其安全系數滿足提升要求。
⑵、倒鏈要滿足吊件的要求,起吊點一定要牢固可靠,做到一人起吊,一人監(jiān)護起吊裝置。
⑶、物件起吊時,如果不了解重物的重量首先進行試吊后再正式起吊,經檢查確認無異?,F象時,方可繼續(xù)提升。
⑷、放置物件時,應緩慢下降,確認物件放置平穩(wěn)牢靠,方可松鉤,以免物件傾斜翻倒傷人。
⑸、起吊物件時,作業(yè)人員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別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內側。
⑹、拉小鏈時應雙手均勻用力。不得過猛過快,起吊重物需懸空停留時,要將手拉小鏈拴在大鏈上。
(7)、起吊時,施工人員應聽從施工負責人的指揮,禁止其他人員與起吊施工人員談話或隨意指揮,如發(fā)現起吊不良時,必須聽從負責人安排,有緊急情況除外。
(8)、在拆卸、安裝物件時要保證起吊的平衡。
9、送電前施工負責人要認真清點工具,確認無誤后,恢復正常供電。
10、在送電時,要嚴格堅持停送電制度,由停電人員取下自己所懸掛的停電牌后,方可進行送電。
11、在試運行前要恢復好安全設施。施工負責人要進一步的檢查,滾筒的安裝情況是否牢固,安全設施是否恢復正常有效,經檢查無誤后方可與司機進行聯(lián)系試機。
12、試機時維修人員要與司機人員配合進行,發(fā)現問題后要及時進行處理,保證膠帶機的正常運行后方可收工。
13、施工后的現場要保持清潔,將施工用具及時回收或放在安全地點。
14、工作完畢后,施工負責人要認真清點施工人員,并向調度室匯報工作完成情況。
盛華礦機電科
2013年11月17日
建筑消防設施消防檢測會被一直執(zhí)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