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動用電、氣焊地點簡況
+740m采煤工作面由于區(qū)段收尾、工作面搬遷,液壓支架必須在井下進行維修等工作需要動用電、氧焊。動用電氧焊地點位于礦井+740m水平礦井回風石門東側約20米處,該處支護形式為棚架支護通風良好、無有毒有害氣體,無大量可燃物(部分浮煤除外)。為了確保設備維修工作安全,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以下安全技術措施,請有關區(qū)隊遵照執(zhí)行:
二、組織領導措施
為了有組織、有計劃、安全、及時、保質保量,如期完成+740采面設備維修工作,特成立專門安全技術現(xiàn)場領導小組。
組長:由安全副礦長張生軍同志擔任,職責是全面負責設備維修、動用電、氧焊期間的安全生產(chǎn)組織領導;
成員一、技術科岳軍、樊范二位技術員,職責是編制具體安全技術措施,現(xiàn)場督導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成員二、安通科長馬銀社,職責是具體負責監(jiān)督檢查現(xiàn)場安全通風工作;
成員三、機電科長賀家寶,職責是具體負責現(xiàn)場機電設備及操作安全技術監(jiān)管工作;
三、組織操作措施
一、由安通隊抽調二名通風、瓦斯檢查員、現(xiàn)場檢查工作地點及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二氧化碳等氣體情況;
二、機電科抽調二名電鉗工,現(xiàn)場操作需要動用的電、氧焊設備;
四、安全設施配備
工作地點必須配備干粉滅火器兩臺,配備能夠接受電焊焊渣的鐵板一塊;消防灑水管路系統(tǒng)在工作地點附近有分支管路,接通灑水軟管。
五、電焊操作安全技術措施
(一)工作前必須嚴格檢查工作地點安全狀況:
1、嚴格檢查、控制工作地點及附近20米范圍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要求瓦斯、二氧化碳百分比濃度均不得超過0.5%;
2、嚴格檢查、控制工作地點及其附近風量、風速是否滿足風量大于300m3/min;風速大于1.0m/m;
3、兩臺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操作人員是否會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工作地點浮煤等易燃物是否清理干凈,無法清理的易燃物是否采取防止引發(fā)事故的可靠安全措施;
5、安全檢查人員是否親臨現(xiàn)場并現(xiàn)場監(jiān)管安全工作;
6、電焊操作人員是否掌握《操作安全技術規(guī)程》;
7、檢查工作地點電氣設備是否失爆?是否有漏電現(xiàn)象;
8、工作期間如果發(fā)生意外,現(xiàn)場人員是否熟悉應急措施;否則,不許進行電焊操作。
(二)電焊安全操作技術要求:
1、嚴格執(zhí)行《六運煤礦電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嚴格按照(一)項要求檢查落實各項準備、檢查工作。
3、電焊工作開始前必須對工作地點及其附近20米范圍內巷道頂、幫、進行沖洗,做好灑水降塵工作。
4、電焊期間禁止進行其他與安全技術無關的工作。
5、各類氣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氣瓶距乙炔瓶5m以上。
6、各種氣瓶連接處、膠管接頭、減壓器等,嚴禁沾染油脂。
7、電焊設備及工具的絕緣和焊機外殼的接地必須良好。
8、電焊工作結束后,必須徹底清除電焊焊渣、火星;對工作地點再次進行灑水降溫工作。
9、工作結束后,安全檢查員必須認真檢查工作地點安全狀況,確認無任何安全隱患后方可交付使用。
10、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備查。
備注:本《措施》所述條款如有與《煤礦安全規(guī)程》相悖之處,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阜康市六運煤礦技術科、安全科
2010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