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因茶山嶺礦-300水平正處建設當中,運輸線路尚未完善,部分路段的運輸任務需電機車頂車運行操作,為了確保運輸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特制《電機車頂車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定》,各運輸人員需遵照執(zhí)行。
二、作業(yè)規(guī)定:
1、允許頂車作業(yè)范圍:暗副井下井口、車場內需進行調車的場合、需處理事故的路段以及不能(或尚未)鋪設車場的巷道。
2、頂車前,需對電機車的安全性能進行常規(guī)檢查,各項檢查無誤后方可開車,具體檢查事項如下:
○1檢查活動零部件的潤滑情況;
○2檢查電源裝置與車架的插銷連接是否牢靠;
○3電機車與礦車、礦車與礦車的連接是可靠;
○4檢查所有可拆除部分的螺栓是否牢固;
○5敲擊檢查輪箍和輪心的緊固件;
○6檢查制動機構是否靈活,閘瓦與車輪間的間隙是否在2mm-3mm范圍內;
○7檢查機車的電氣連接是否完好;
○8檢查司機控制器的反向手柄及主手柄的轉動靈活情況;
○9檢查警鈴的聲音是否響亮,照明燈是否明亮;
○10檢查撒砂機構是否靈活,砂粒需經篩選和干燥,砂粒要裝足量。
2、頂車時電機車司機要坐姿端正,嚴禁將身體探出車外。
3、頂車前電機車司機需口述告知附近人員注意安全并發(fā)出頂車信號(長按喇叭3秒,同時閃爍照明燈3次),3秒后方可頂車,頂車時司機要精力集中,嚴密注視前方列車運行情況。
4、頂車運行在接近風門、巷道口、彎道、噪音大、人員聚集等特殊場合或視線有障礙物時,必須減低速度,并發(fā)出警告。
5、頂車時司機必須聽從跟車人的指揮,頂車速度不得超過1M/S,跟車人應在列車前距首車不少于6M處巡視,使用礦燈與司機聯(lián)系。
一、對車頂車時,連車人使用口哨與司機聯(lián)系,司機要集中經歷操作,隨時注意連車人的安全,嚴禁強行頂推。
二、電機車在副井上下井口頂車時,司機要聽從現(xiàn)場信號把鉤工指揮,接到停車信號后,必須及時停車。
三、嚴禁異線頂車,不準使用木板、木板梁、鐵管子、繩鼻子等頂、調車。
四、頂裝有設備的平板車及材料車列車通過彎道前,電機車司機要認真檢查設備是否偏載,封車是否牢固,平板車連接件長度是否合適,確認無誤后方可頂車。
五、其他事項嚴格按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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