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煤礦用液壓鉆車常規(guī)檢修安全技術措施|消防檢測|電氣檢測
發(fā)布日期:2019-02-02 12:58:11
1. 一般規(guī)定
1.1 從事CMM2-20型煤礦用液壓鉆車(以下簡稱“液壓鉆車” )維修、操作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機械、液壓、電氣基礎知識,經(jīng)過培訓后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1.2該鉆車以電為動力,在所有調整、檢修或更換部件之前,一定要執(zhí)行鉆車開關閉鎖、掛牌、上鎖或設專人看護的停電規(guī)定。
1.3鉆車液壓管路中有高壓油液,所有在斷開液壓管路或接頭前,一定要停機并釋放掉壓力。
1.4錨桿鉆車在行走或錨鉆作業(yè)時,除必須操作的裝置外,其他操作手把必??上鎖并鎖死,任何人不得隨意打開鎖死的操作手把操作鉆車。
1.5從事液壓鉆車維修操作人員均應認真學習,嚴格執(zhí)行本措施的各項規(guī)定。
1.6 從事維修人員還應認真學習本鉆車使用維護說明書,熟練掌握操作順序、維修常識和調整方法及注意事項,掌握該鉆車技術特征,構造及動作原理。
1.7設備檢修前要采取防止鉆車側滑的措施。
1.8在司機座椅處加裝扶手,防止操作人員跌落造成人身事故。
1.9在鉆車所有手把上加裝操作銘牌,方便操作人員辨識各操作手把作用,防止誤操作。
1.10所有下井的新鉆車或上井檢修后的鉆車側面和后部要分別加裝角度器,方便人員看清巷道坡度,防止鉆車側滑。井下現(xiàn)有的鉆車不受此限。
1.11在頂幫支護完好的情況下,方可檢修錨桿鉆車。
1.12 鉆車上部操作人員經(jīng)常行走的地方加裝防滑墊。
2. 日常維護與修理
2.1 在機器運轉過程中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停機檢查,處理好后再開機。
2.2 在打鉆時一定要注意,鉆機臨時支撐必須接頂,不用的操作手把必須上鎖并鎖死,防止無關人員誤操作。
2.3 設備不工作時,鉆臂必須收回,平臺必須降下來,并把鉆車靠幫放好。
2.4 鉆臂推進機構如出現(xiàn)以下現(xiàn)象是,則需要進行間隙調節(jié)或更換零件:
a、鉆孔機構在進給過程中,鉆桿傾斜或擺動現(xiàn)象嚴重:
b、鉆孔機構不工作時從左、右方向用力推動鉆箱,擺動角度超過15%uB0;
2.5 導向連接板間隙調節(jié),導向連接板的耐磨條和耐磨板與滑軌靠彈簧及調節(jié)螺堵組成的放松機構壓在一起。耐磨條和耐磨板被磨損導致間隙變大后,彈簧會自動伸長把耐磨條壓到導軌上,但是當磨損量大時彈簧預緊力不足,則需調節(jié)。步驟如下:調整螺堵的旋入量,調整時要左右、上下交叉、逐步調節(jié),不可一次調死,使得兩個耐磨條的耐磨面均勻接觸到滑軌的導軌上,并且導向間隙左右均勻。
2.6 檢修人員要按照《液壓鉆車定期檢查表》對機組的各部位進行定期檢查。
2.7 維護人員要按《液壓鉆車日常檢查內容表》的要求對設備進行日常檢查。
2.8 鉆車液采用的液壓油不得與其他油種混合使用,液壓油的更換應在運轉期間每間隔2000小時或6個月更換一次。
2.9 當發(fā)現(xiàn)油量少于規(guī)定要求時,應及時追加,另外,每次機器運轉前,要認真檢查油箱的油位。
2.10當液壓系統(tǒng)中發(fā)現(xiàn)了異物時,應將其全部油量放掉,對其液壓系統(tǒng)進行清理。
2.11當周圍的瓦斯?jié)舛瘸^1%時,不準進行任何檢修作業(yè)。
2.12在司機離開操作位置時,必須將鉆機電源開關旋至停止位置,并同時鉆機上級開關手把打至“零” ,并嚴格執(zhí)行閉鎖、掛牌、上鎖或設專人看護的規(guī)定。
2.13 對于有泥土和煤泥沉積的部位要定期清除。
2.14 維修液壓系統(tǒng)時要充分注意煤塵和水的注入而造成液壓系統(tǒng)的故障
對液壓油的管理務必充分注意以下幾點:
2.14.1 防止雜物混入液壓油內。
2.14.2 當發(fā)現(xiàn)油質不良時應盡快更換新油。
2.14.3 按要求規(guī)定更換過濾器。
2.14.4 保證油箱內所規(guī)定的油量。
2.14.5 油冷卻器內要有足夠的冷卻水通過,以防止油溫的異常上升。
2.15 維修電氣系統(tǒng),在欲打開防爆接觸面時必須事先將外部的灰塵、煤泥清掃干凈。
2.16為了防止防爆面生銹,可涂抹凡士林。
2.17各處的蓋板拆開后,不要長時間放置,特別要防止浸入水。在高溫度及不斷發(fā)展劣環(huán)境下盡量不要打開蓋板。
2.18發(fā)現(xiàn)零部件損壞,失去原有性能,一定要及時修復或更換,不能帶病工作,以免因小失大。
2.19處理電氣故障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先用驗電筆驗電,確認安全后方可檢查,排除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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