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爆炸的形成與預防 |消防維保
發(fā)布日期:2016-07-22 02:26:25
一、火災發(fā)生的條件
1. 燃燒的條件
從前面的知識我們已經知道,燃燒是有條件的,它必須是可燃物、助燃物和點火源這三個基本條件同時存在并且相互作用才能發(fā)生。
(1) 可燃物質 物質被分成可燃物質、難燃物質和不可燃物質三類。一般來說,可燃物質是指在火源作用下能被點燃,并且移去火源后能繼續(xù)燃燒、直到燃盡的物質,如汽油、木材、紙張等。難燃物質是指在火源作用下能被點燃并引燃,當火源移去后不能繼續(xù)燃燒的物質,如聚氯乙烯等。不可燃物質是指在正常情況下不會被點燃的物質,如鋼筋、水泥、磚、石等。可燃物質是防爆與防火的主要研究對象。可燃物的種類繁多,按其組成可分為無機可燃物和有機可燃物兩大類。其中,絕大部分可燃物是有機物,小部分是無機物。按常溫狀態(tài)來分又可分為氣態(tài)、液態(tài)和固態(tài)三類,一般是氣體較易燃燒,其次是液體,再次是固體。不同狀態(tài)的同一種物質燃燒性能是不同的,同一狀態(tài)但組成不同的物質其燃燒能力也是不同的。
在一定條件下,可燃物只有達到一定的含量,燃燒才會發(fā)生。例如在同樣溫度(20℃)下,用明火瞬間接觸汽油和煤油時,汽油會立刻燃燒而煤油則不會燃燒。這是因為汽油的蒸氣量已經達到了燃燒所需的濃度量,而煤油蒸氣量沒有達到燃燒所需的濃度量。由于煤油的蒸發(fā)量不夠,雖有足夠的空氣(氧氣)和點火源的作用,也不會發(fā)生燃燒。
(2) 助燃物 人們常常又把助燃物質稱為氧化劑。氧化劑的種類很多,氧氣是一種最常見的氧化劑,它存在于空氣中,所以一般可燃物質在空氣中均能燃燒。此外,生產中的許多元素和物質,如氯、氟、溴、碘以及硝酸鹽、氯酸鹽、高錳酸鹽、雙氧水等,都是氧化劑,它們的分子中含氧較多,當受到光、熱或摩擦、撞擊等作用時,都能發(fā)生分解放出氧氣,使可燃物質氧化燃燒。
要使可燃物質燃燒,或使可燃物質不間斷地燃燒,必須供給足夠數(shù)量的空氣(氧氣),否則燃燒不能持續(xù)進行。實驗證明,氧氣在空氣中的濃度降低到14%~18%時,一般的可燃物質就不能燃燒。
(3) 點火源 點火源是指具有一定能量,能夠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能源,有時也叫著火源或火源。點火源這一燃燒條件的實質是提供一個初始能量,在這一能量的激發(fā)下,使可燃物質與氧氣發(fā)生劇烈的氧化反應,引起燃燒。可燃物、助燃物和點火源是構成燃燒的三個要素,缺一不可。但僅僅有這三個條件還不夠,還要有“量”的方面的條件,如可燃物的數(shù)量不夠、助燃物不足或點火源的能量不夠大,燃燒也不能發(fā)生。因此,燃燒條件應做進一步明確的敘述。
要使可燃物發(fā)生燃燒,點火源必須具有能引起可燃物燃燒的最小著火能量。對不同的可燃物來說,這個最小著火能量也不同。如一根火柴可點燃一張紙而不能點燃一塊木頭;又如電氣焊火花可以將達到一定濃度的可燃氣與空氣的混合氣體引燃爆炸,但卻不能將木塊、煤塊引燃。
總之,要使可燃物發(fā)生燃燒,不僅要同時具有三個基本條件,而且每一個條件都必須具有一定的“量”,并彼此相互作用。缺少其中任何一個,燃燒便不會發(fā)生。火災發(fā)生的條件實質上就是燃燒的條件,一切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原理就是防止燃燒的三要素同時存在、相互結合、相互作用。
2. 火災發(fā)展的階段
通過對大量的火災事故的研究分析得出,一般火災事故的發(fā)展過程可分為四個階段,即初期階段、發(fā)展階段、猛烈階段和衰滅階段。
(1) 初期階段 指物質在起火后的十幾秒里,可燃物質在著火源的作用下析出或分解出可燃氣體,發(fā)生冒煙、陰燃等火災苗頭,燃燒面積不大,用較少的人力和應急的滅火器材就能將火控制住或撲滅。
(2) 發(fā)展階段 在這個階段,火苗躥起,燃燒面積擴大,燃燒速度加快,需要投入較多的力量和滅火器才能將火撲滅。
(3) 猛烈階段 在這個階段,火焰包圍所有可燃物質,使燃燒面積達到最大限度。此時,溫度急劇上升,氣流加劇,并放出強大的輻射熱,是火災最難撲救的階段。
(4) 衰滅階段 在這個階段,可燃物質逐漸燒完或滅火措施奏效,火勢逐漸衰落,終止熄滅。
從火勢發(fā)展的過程來看,初期階段易于控制和消滅,所以要千方百計抓住這個有利時機,撲滅初期火災。如果錯過了初期階段再去撲救,就會付出很大的代價,造成嚴重
二、火災與爆炸事故
1. 火災及其分類
凡是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都叫火災。
(1) 國家標準對火災的分類 在國家技術標準《火災分類》(GB 4968—85)中,根據(jù)物質燃燒特性將火災分為4類。
① A類火災 指固體物質火災,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
② B類火災 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的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
③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燃氣、甲烷、乙烷、氫氣火災等。
④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鋁合金火災等。
(2) 按照一次火災事故損失劃分火災等級 按照一次火災事故損失的嚴重程度,將火災等級劃分為三類。
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shù),下同),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戶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重大火災:死亡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戶3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
③ 不具有前列兩項情形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2. 爆炸事故及其特點
常見爆炸事故類型:
① 氣體分解爆炸;
② 粉塵爆炸;
③ 危險性混合物的爆炸;
④ 蒸氣爆炸;
⑤ 霧滴爆炸;
⑥ 爆炸性化合物的爆炸。
爆炸事故的特點:
(1) 嚴重性 爆炸事故的破壞性大,往往是摧毀性的,造成慘重損失。
(2) 突發(fā)性 爆炸往往在瞬間發(fā)生,難以預料。
(3) 復雜性 爆炸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災害范圍及后果各異,相差懸殊。
爆炸事故的破壞作用有沖擊波破壞,灼燒破壞,由于爆炸而飛散的固體碎片砸壞人員或砸壞物體,由于爆炸還可能形成地震波的破壞等。其中沖擊波的破壞最為主要,作用也最大。
以丙烷(C3H8)為例,噴瀉出的液化石油氣質量為W kg,可以近似的用下式來計算燃燒后的高溫混合氣體以半球狀向外擴散的半徑為:
根據(jù)式(2-1)計算50kg裝液化石油氣鋼瓶爆炸燃燒時,其燃燒范圍至少可達28m的半球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