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四百一十三條“對使用中的立井防墜器應每6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的規(guī)定要求,結合我礦防墜器的實際使用情況,我礦決定進行副立井罐籠防墜器不脫鉤試驗。
為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確保試驗安全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安全技術措施。
一、試驗施工地點:副立井井口、井筒、井底
二、試驗負責人:李堅堅
試驗施工時間: 2013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
試驗人員: 侯磊 柴穎
實驗前的準備
1、準備好試驗所需要的各種工具及防護用品(扳手、脫鉤器、工字鋼、安全帶、安全帽等)
2、清理井口 10 米范圍內的雜物。
3、井底用40鏈子、工字鋼鎖住配重
4、組織相關人員貫徹學習本措施,熟悉試驗過程及相關情況。
5、檢查提升絞車及信號,確保提升絞車的工作制動、安全制動閘靈活、平穩(wěn)、準確,各電器元件無異?,F(xiàn)象,絞車信號系統(tǒng)完好,對講機聯(lián)絡信號準確而可靠,聲音響亮,防過卷裝置靈敏可靠。
6、對井架進行檢查,確保井架連接完好。
7、檢查鋼絲繩,確保完好,無斷股、斷絲、扭曲現(xiàn)象。
8、對罐籠進行細致的檢查:檢查罐籠連接處是否牢固;
確保罐籠與鋼絲繩的連接組件齊全,無變形、裂縫。
9、通知調度室和安檢科,安排安檢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做好記錄。
三、安全技術措施:
不脫鉤試驗
1、開動絞車,緩緩升起罐籠提升到離井口平臺400mm左右,井口安裝工字鋼平臺,將鋸木均勻敷設在工字鋼上,防止罐籠在自由下落時直接與工字鋼撞擊,損壞罐籠。然后將罐籠放置在敷設好鋸木的工字鋼上。
2、檢查防墜器的銷子等零部件,確保防墜器各部位靈活、可靠。
3、將罐籠上提,使其距工字鋼1.5m。
4、在一切準備工作做好以后,所有人員離開井口站在警戒線以外,井底信號工保持警戒(警戒線設在離井底外 10 米)。
5、絞車司機開動絞車測量試驗數(shù)據(jù)。
四、安全注意事項:
1、參加防墜器試驗的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安全負責人對全部工作中的安全負責,在整個工作中有權隨時停止試驗工作,前提 是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2、機修工做好提升系統(tǒng)的檢查工作,確保其完好無誤。 3、試驗過程中,確保罐籠內及罐籠頂部和天輪處無雜物,嚴防在試驗過程中一些物件下墜,砸壞電纜、井筒或砸傷人員等。
4、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帶安全帽,且安全帽必須完好,可靠。
5、高空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且安全帶必須完好,可靠。
6、試驗期間,在井口及井下處設置警戒,并派專人把守,嚴禁閑雜人員穿行及逗留試驗區(qū)域。
7、試驗結束后,要及時撤除警戒,并通知相關人員。必須對罐籠、防墜器、導向套的各部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容與試驗 前檢查內容相同。
8、其他未盡事項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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